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

来源网站:沈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工业处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1-08
政策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编办关于一律不得将

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4]29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局、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要求,对于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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