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保监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