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来源网站:太原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山西太原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12-25
政策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

机械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划定我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非道路移动机械系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械,主要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船舶运输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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