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来源网站:太原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项目招标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山西太原市政策文号:并政发〔2023〕7号
发布日期:2023-05-16
政策正文:
发文字号并政发〔2023〕7号成文日期2023-05-08发布时间2023-05-16公开类型主动公开公开属性全部公开首次公开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载体政府网站公开主体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太原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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