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

来源网站: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中医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本站原创项目类别:标准化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山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4-15
政策正文:

(征求意见稿)

一、科室设置

(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房,设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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