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解决当前存在的火化率下滑、二次装棺土葬、乱埋乱葬、丧事大操大办、殡葬设施设备落后、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