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函〔2017〕34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的请示》(津政报〔2016〕29号)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量指标和调整原则,抓紧推进省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