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网站: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产业规划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3-04
政策正文:

为加强土地开发管理,切实做好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工作,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11]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各区(县)、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执行《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版)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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