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船舶登记管理条例
/
船舶登记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2-10
收藏
政策正文:
(1994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5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船舶登记管理条例
2020-12-10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
2023-09-20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高频行政执法事项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2024-04-26
关于D002路调整运营线路及运营时间的通知
2019-10-3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2020-12-10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