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行医疗特种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执行2003年出台的《关于医用特种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费的通知》(乌市计价费〔2003〕46号),该标准已执行超过20年,与当前医疗废物处置实际不相适应。根据国家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的政策要求,为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行业健康发展,我市对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二、医疗废物处置费包含哪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