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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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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新疆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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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概况/机构设置/老龄健康/综合管理
关于取消部分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通知 2021年03月05日 18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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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老龄函〔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老龄办):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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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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