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本站原创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8-28
政策正文:

(2006年11月22日自治区政府令第142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提高城市供热、供水、供气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供水、供气(以下简称供热、水、气),用热、用水、用气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城市供热、水、气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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