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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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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2021年)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新疆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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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概况/机构设置/疾病预防/疾病监测与评价
洪涝灾区预防性消毒指引(2021年) 2021年07月21日 22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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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性消毒处理原则
(一)根据灾情及当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清洁卫生与预防性消毒工作,以消除洪涝灾害对人类健康的不良影响。
(二)灾后消毒工作应在疾控机构消毒专业人员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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