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项目类别:标准化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2-03
政策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自治区第二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新建标函[2011]21号)的安排,组织编制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现批准为自治区建设标准,编号为:新建标002-2012。

本建设标准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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