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后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自治区建设厅政策法规处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07-02
政策正文:
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09】44号),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下放、压缩办理时限、合并,将原确认由自治区建设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

我处已对《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中有关本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摘录,请有关处室、单位及时在新疆建设网政策法查阅。

法规处

二00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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