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打造新时代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示范样板实施方案》(新建传〔2021〕7号)和《关于组织打造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样板的通知》(新建督〔2021〕6号)要求,经县(市、区)自评、地(州、市)复核、自治区审定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奎屯市团结东街等10条街区为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样板,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