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5家饭店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公示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旅游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市场管理处项目类别:企业认定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2-22
政策正文: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5家饭店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的相关规定,经相关地(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5家饭店达到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现予公示如下:

1.哈密市加格达宾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