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2号
发布日期:2021-08-12
政策正文:

(2021年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发布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