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环境监察总队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2-21
政策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信访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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