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新政办发〔2022〕70
发布日期:2022-11-22
政策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

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新政办发〔2022〕7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参与领域

(一)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聚焦阿尔泰山、天山、阿尔金山-昆仑山、环塔里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