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各地上报申请乙、丙级城乡规划资质核定及换证的单位进行了核定审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领取证书时间临行通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