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2-03
政策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 月1日起实施。现转发你们,请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实施合同备案时严格执行2015版合同(示范文本),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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