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有效】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有效】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8-26
收藏
政策正文:
新交规〔2025〕3号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根据《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践需要,厅组织力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决定对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2014-12-10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5-11-23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交通运输厅2019年工作计划
2019-03-05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交通运输工作总结
2021-01-28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2015-11-23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