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来源网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转载自自然资源部网站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新疆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5-26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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