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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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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来源网站:银川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政策文号:银政发〔2023〕52号
发布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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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贺兰县人民政府、永宁县人民政府、灵武市人民政府:
银川市两县一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请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政策衔接及宣传工作。
两县一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解释工作由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附件:1.贺兰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永宁县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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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灵武市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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