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控制土地供应,创新保障房供应模式,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5〕8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合理确定住房建设和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一)严格控制年度开发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