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宁夏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10-07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的殡葬管理方针,加强公墓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墓管理应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墓管理实行经营性和公益性分类管理的办法。

各市、县(区)的城镇地区,可以建立经营性公墓,乡、村可以建立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可以创造条件,逐步向经营性公墓转变。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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