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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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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来源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宁夏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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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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