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精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