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来源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宁夏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1-06
收藏
政策正文: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005年6月28日民政部令第2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管理,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是指毗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联合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014-01-06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005-06-28
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005-06-28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009-04-08
上海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7-03
自治区民政厅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