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办发〔2023〕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相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治理商品过度包装
(一)加强绿色包装设计。
鼓励企业发挥市场主体能动性,倡导理性消费,在包装设计、商品生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