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体育法》相关问题的咨询

来源网站:甘肃省体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甘肃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03-29
政策正文:
【问题】(2023年3月6日)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体育法》第116条第二款“违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照,五年内不得再从事该项目经营活动”。现咨询问题如下:

        1.其中“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名词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