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文件】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有效]

来源网站: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本站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12-21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勘查、设计、治理费用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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