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榆林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陕西榆林市政策文号:榆政办发〔2020〕21号
发布日期:2020-08-04
政策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榆林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快缩小我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消除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责任,建立消除大班额“三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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