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来源网站: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表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陕西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7-03-19
政策正文: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