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十四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第四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第十四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第四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
来源网站:陕西省教育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省教育厅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陕西
政策文号:陕教职办〔2021〕2号
发布日期:2021-01-06
收藏
政策正文: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为落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0〕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区)申报、市级教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