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厅关于报送“证照分离”涉及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的函

来源网站: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厅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类别:产业转型/升级
所属地区:陕西政策文号:陕农业函〔2018〕492号
发布日期:2018-11-06
政策正文:
陕农业函〔2018〕492号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请报送“证照分离”涉及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的函》(陕工商函〔2018〕167号)收悉。本次“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我厅的改革事项共计有4项,分别是: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按照要求,现将具体改革管理措施报上,请审定。

一、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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