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的通知(有效)

来源网站: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法规处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陕西政策文号:陕环发〔2024〕38号
发布日期:2024-12-11
政策正文: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违法案件显著轻微认定细则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12-25〔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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