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云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云南省民政厅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云南政策文号:云民办函〔2017〕4号
发布日期:2017-06-07
政策正文:
各州(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为认真做好我省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停征工作

(一)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是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惠民举措,是民政部门践行“民政为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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