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云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云南省民政厅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云南政策文号:云民福〔2014〕2号
发布日期:2014-02-17
政策正文:
各州、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宗教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维护弃婴合法权益,促进弃婴健康成长,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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