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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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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云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处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云南
政策文号:云民发〔2020〕41号
发布日期: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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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州(市)、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各地,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要在2020年12月底前组织所辖区域内的婚姻登记员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使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婚姻登记机关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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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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