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72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委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管委会行使3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