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办法

来源网站: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食品/餐饮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云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03-31
政策正文:

(国务院令第19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盐生产、储运和销售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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