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帮助外贸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按照《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云南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经州(市)初审、由第三方机构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省商务厅研究,现将云南省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结果(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5日—7月11日)。
公示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