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来源网站:云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云南省民政厅项目类别:扶贫脱贫资助申报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云南政策文号:云民社救〔2017〕21号
发布日期:2017-12-28
政策正文:
各州、市民政局,宣威市、腾冲市、镇雄县民政局:

现将《云南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8日

云南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促进低保工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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