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旅办字[2011]50号关于部分旅行社未补缴质量保证金的通报

来源网站:贵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旅游业
发布机构: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贵阳市广播电视局)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5-09
政策正文: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请以下旅行社在最后期限3月31日前交足质量保证金。并将《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复印件交质量规范管理处(401办公室)。否则将在媒体公示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特此通报。

附名单如下:

贵州航空旅行社贵州时代旅行社

贵州文化旅行社贵州青年文化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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