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已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
(已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公益慈善
抗疫防疫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
政策文号:筑府办发〔2011〕34号
发布日期:2011-02-25
收藏
政策正文:
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平安贵阳”,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矫治教育和救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87〕38号)、《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相关政策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交通拥堵的意见
2015-05-25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3-18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贵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0-09-2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贵阳市关于举办小小幼儿园的管理规定(试行)》
2014-08-07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2014-04-30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