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印发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公益慈善抗疫防疫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政策文号:筑府办发〔2011〕34号
发布日期:2011-02-25
政策正文:
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保护教育救助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建“平安贵阳”,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矫治教育和救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87〕38号)、《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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