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区、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政策文号:筑府发[2013]24号
发布日期:2013-04-10
政策正文:
关于对区、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

进行督导评估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区(市、县)教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区(市、县)人民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每年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目的

区(市、县)人民政府担负着统筹管理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重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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