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贵阳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贵州贵阳市政策文号:筑府发〔2013〕12号
发布日期:2013-02-14
政策正文:
贵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试行)

第一章    举报奖励依据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监督,提高环境保护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举报奖励范围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本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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