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项目类别:企业培训人才认定/资助
所属地区:贵州政策文号:522-03-02-08-0171
发布日期:2008-03-02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培训业户和学员的合法权益,满足道路运输发展和人生活水平 日益提高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构干警评授警衔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20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9号)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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